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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2025年专任教师专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664次
单位名片
招聘信息
  • 招聘类型:就业
  • 学位要求:博士
  • 工作地点:国内
  • 招聘开始日期:2025-03-17
  • 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03-25
  • 招聘岗位数:30
招聘专业
招聘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拟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专业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0人。

(一)面向社会招聘12人。

(二)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18人。范围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2025年专任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如年龄要求40周岁,则为1984年1月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经验和年限要求:

1.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相关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年限累计满12个月的,视为满1年);

2.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须扣除中断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经验和年限。挂职、借调经历可认定为相应工作经验和年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4.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2025年专任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6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whptc.org)查询。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至2025年3月26日中午12:00。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whptc.org)报名(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同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ire@whucs-po.edu.cn(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与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操作。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流程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名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准备:

1.《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专任教师专项招聘报名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视同学位证的相关证明)、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毕业情况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社保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工资清单(银行出具的银行流水清单);

6.招聘岗位要求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7.可放宽年龄和学历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放宽条件材料;

8.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五)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4日中午12:00至3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3月26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3月26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六)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武汉信息网络学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暂定名)2025年专任教师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当天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分。资格复审完毕后,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公告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和入职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招聘考核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包括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发展潜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表现和能力。

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个人成果展示+答辩”形式,先个人成果展示后答辩。考生面试成绩=个人成果展示成绩*50%+答辩成绩*50%。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公告中统一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学校按照武汉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决定,并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将按照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whptc.org)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hire@whucs-po.edu.cn,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储备库管理。

(六)学校详情、招聘相关政策以及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27-83894218、027-83098198),监督电话(027-83085233)。

(七)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网安大道26号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培训中心1号楼5层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单位简介

负责对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与整体工作部署,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三)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四)负责市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我市属于中央和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对各区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和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于部,以及拟提任市委管理职务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有关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呈报审批手续;负责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有关于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中央或省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助管理工作。(五)调查研究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六)负责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市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负责市管干部、市直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业务以及市直参照管理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七)参与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研究指导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参与全市企业家人才库和企业家人才市场的有关工作。(八)参与制定全市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对全市知识分子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参与优秀专家的选拔和管理以及科技人才、学术带头人的培训工作;承办向区选派科技副职及其管理工作;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开展活动;负责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九)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我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抽调我市于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十)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组织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市管干部的监督,对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管干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承办市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十二)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市老干部工作局,指导协调全市老干部工作。(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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